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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对网站地影响

12月29日,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规定》,《规定》明确地指明,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,需先向广电主管部门申办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或履行备案手续,然后向电信主管部门申办电信业务经营许可,并要求申请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。该规定将于2008年1月31日起生效。

 或出国,或养猪

 就上述文件而言,有点互联网常识的人都清楚,中国目前存在的绝大多数的视频网都是私人企业所办。我们相信广电总局的文件主要是为了净化视频的内容。站在逻辑思维的角度并不是第一针对视频网站,但是在失去了内容的同时,网站也是同样面临着深渊。

 我笑着对朋友说,你有两这个选择,一是出国吧,去外国做个这样的网站,也许还能继续你的视频理想。或者你就去养猪,相对于一路高涨的猪肉价格,2008年去养猪,绝对比做网络视频有前途。

 “出国论”,“养猪论”,虽然说的有点戏说的夸张成分。但是我们仔细解读整个文件以后,可以发现,就最后一条“2008年1月31日起生效”,这一条就会使诸多大大小小的网络视频提前飘起雪上霜。能在短短的几周内就完成申请的怕是难上加难,但是理论上还存在出国或养猪之外的第3种出路,那就是——找东家。

 出路:携手国有企业

 <规定>还规定了申请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。理论上,视频网站们可以去与诸多个国有企业签定一个“隶属协议”。相信在拥有了作为我们国民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的背景以后,依然可以继续着自己的事业。

 站在这个角度理解,视频网站的优势可以使原本走势低迷的地方国企业们再次反弹。以前我们总说某些地处偏僻地方城市的广电集团缺乏创新思路,缺乏成长的资本。而就这个《规定》下的他们说,是一个大大的利好消息。即便是再偏僻的小城市,只要我具备这个资格,我依旧不愁大城市的视频站点不来找我。

 可以想象,在今年这个当天以后,我国的视频将出现一个全新的局面。可以想象,肯定会有很多人流失去国外网站。还可以想象,播客们\博客们那一时难以适应的痛苦的表情。最后可以想象的是,胡戈这样的人将成为绝版。

 总结:外国一直从电影,电视,文字,新闻等来丑化中国,现在他们该笑了,视频还是秘密武器。中国人民被迫去国外架设服务器?在美国,不管youtube如何侵犯,美国也只是在国防部内部屏蔽访问,在家仍然能访问,在我们这呢?我们期待着网络视频辉煌的一天.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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